
发布日期:2026-04-02 来源: 网络 阅读量(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13号)有关要求,经湖北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,现将2025年度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(第二批)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,有效期为5年。